执行禁超又限外 广东交通政策升级

2019-03-05 21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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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不少货车司机运输货物到广东地区时,会收到关于广东禁止55吨以上货车上高速条规的宣传单,主要内容是广东高速公路禁止55吨以上货车在高速上行驶,违者较高罚款3万元,为严重的是,如果一年超限3次将吊销营运证以及从业资格证。请各车主/司机行走广东高速公路时注意遵守此项条规。

具体的认定标准如下几点:

1、两轴货车的车货总重量超过20吨(包含20吨);

2、三轴货车的车货总重量超过30吨(包含30吨);

3、四轴货车的车货总重量超过40吨(包含40吨);

4、五轴货车的车货总重量超过50吨(包含50吨);

5、六轴或六轴以上货车的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(包含55吨);

如果车货加总重量超以上规定,公路超限运输处罚款高达3万元。严重的还是如果一年超限三次将吊销营运证以及从业资格证。

除此之外,对于常跑广东地区线路的货车司机要注意了,广州公安局决定正式执行“限外”管制措施,也就是市中心区继续实施限制货车通过的交通管制措施从2015年10月1日零时正式执行。